延华智能:关于控股子公司成电医星对控股子公司延华医疗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19-11-01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65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成电医星对控股子公司
延华医疗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协调集团智慧医疗与大健康事业群的业务发展,支持控股子公
司成都延华西部健康医疗信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华
医疗研究院”)科研开发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都成电
医星数字健康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电医星”)拟以自有资金向
延华医疗研究院提供 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
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相应独立意见。
本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关联交
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延华西部健康医疗信息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MA64QL473A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2 月 19 日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 1588 号珠江新城国际写
字楼 F26
法定代表人:龚保国
经营范围:电子科技、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计算机网络的软件
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
硬件及其配件、网络设备、办公用品及耗材、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
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延华医疗研究院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
构如下:
出资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万元)
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50 45%
2 成都众投合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0 30%
3 成都延华医星智慧医疗信息中心(有限合伙) 1,250 25%
合计 5,000 100%
延华医疗研究院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9/30
资产总额 1,470.83
负债总额 745.61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725.22
项目 2019 年 1 月-9 月
营业收入 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0.78
注:延华医疗研究院为 2019 年 2 月成立的公司,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众投合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3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MA65W1UJ6R
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珠江新城国际写字
楼F25-11
经营范围:医疗器械咨询、技术服务。
合伙人情况:自然人陈翔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自然
人罗人友为有限合伙人。
(二)成都延华医星智慧医疗信息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2日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MA69GMTN66
公司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1588号珠江新城国际写字
楼F25-08
经营范围:医疗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合伙人情况:自然人龚保国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自
然人廖定鑫为有限合伙人。
延华医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龚保国先生,龚保国先生为上市公
司的董事。
(三)股东承担义务的情况
延华医疗研究院的三名股东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成都众投合创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成都延华医星智慧
医疗信息中心(有限合伙)将承担按份保证责任,若延华医疗研究院未
能按期偿还资助资金及利息,各股东将以未偿还的资金及相应的利息
为基数,按其对延华医疗研究院的出资比例向成电医星承担还款义务。
四、拟签署《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资助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2、财务资助期限:自 2019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止
3、利息:年利率 6%
4、资金用途:科研开发,业务发展等
五、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延华医疗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的目的在于支
持其科研开发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促使延华医疗研究院能够增强业
务拓展能力,提升业绩水平。若因业务拓展未到达预期水平,则可能
影响延华医疗研究院的业绩水平,将出现资金周转的问题,导致后续
不能按期偿还相应资金。
(二)防范措施
1、延华医疗研究院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财务拥有有
效管控权,公司将采取相应措施保障资金的安全以及资金的有效使用。
2、延华医疗研究院的各股东将承担按份保证责任,若延华医疗
研究院未能按期偿还资助资金及利息,各股东将以未偿还的资金及相
应的利息为基数,按其对延华医疗研究院的出资比例向成电医星承担
还款义务。
3、如延华医疗研究院出现资助资金逾期未收回情形,成电医星
将停止向其继续提供或追加提供财务资助。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对延华医疗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事宜,是为了
支持其科研开发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
提升其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延华
医疗研究院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且
延华医疗研究院的各股东亦对本次财务资助事宜提供相应的按份保
证责任,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对延华医疗研究院提供财务资助目的在于支
持其科研开发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
提升其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延华
医疗研究院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且
延华医疗研究院的各股东亦对本次财务资助事宜提供相应的按份保
证责任,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宜。
八、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资助累计金额
2,4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85%,逾期未
收回金额为 2,400 万元。上述逾期情况已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在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其他说明
公司承诺在此次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十、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