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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12-13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9-077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晖先生。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多

功能报告厅。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2 月 1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12 月 11 日

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12 月 12 日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下同)共计

58 人,代表股份 262,486,8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8582%。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35,482,673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9.0244%。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127,004,210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833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5 人,代表股份 3,724,88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0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89%。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4 人,代表股份 3,020,4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24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金

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张承宜律师和崔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1、《关于修订<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62,455,48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80%;

    31,399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0 股 弃 权 , 占 参 加 会议 的 股 东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3,693,49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570%;

    31,399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430%;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262,258,88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31%;

    173,699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62%;

    54,3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3,496,89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3.8790%;

    173,699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6632%;

    54,30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4578%。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孙利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采取了非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

董事进行表决如下:

    总表决结果:

    262,455,484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880%;

    31,399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

    0 股 弃 权 , 占 参 加 会议 的 股 东所 持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 数 的

0.00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3,693,49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1570%;

    31,399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8430%;

    0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孙利伟先生

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

    4、《关于增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制,对提名的董事进行表决如下:

    (1)选举张希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260,462,366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28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1,700,372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5.6489%;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张希舟先生

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2)选举徐宏伟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结果:

    260,443,765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2216%;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1,681,771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5.1496%;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徐宏伟先生

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张承宜律师和崔源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

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