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5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
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信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的会计师事
务所,曾担任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大信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
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公司拟继续聘任大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2020 年审计业务费用为 100 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转
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在全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大信事务所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
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
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投资者保护能力: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采取购买职业保险的方
式增强对投资者保护能力,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6 亿
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 4134 名,其中合伙人 112 名,注册会计师 1178 名,注册会
计师较上年增加 74 名。注册会计师中,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会计
师 765 名。
(三)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 年度业务收入 13 亿元,
净资产 8,629 万元。2019 年度,大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48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1.76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
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额 99.44 亿元。
(四)独立性与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 年度,
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
自律监管措施。
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6 次行政监管措
施:
①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35 号,系 2017 年 7-10
月,证监会对本所进行了全面检查,因个别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方面
事项的不足,以及个别审计业务项目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对本所采取
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②重庆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 号,系 2018 年 8
月,证监会重庆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③黑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9 号、〔2019〕033
号,系 2018 年 9 月、2019 年 11 月,证监会黑龙江证监局对本所执
行上市公司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财务报
表审计分别采取责令改正、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④辽宁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8〕11 号,系 2018 年 12
月,证监会辽宁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采取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⑤河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2 号,系 2019 年 10
月,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报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⑥安徽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25 号,2019 年 11 月,
证监会安徽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报审计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五)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 年起从事
审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证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 年起从事审
计工作,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证券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臣,注册会计师,2003 年起从事审
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
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成员无在其他机构兼职的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郭东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杜建和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李海臣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
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胜任公司 2020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同意向
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0 年度财务
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我们一致
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
计机构,并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尚须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第二次会议决议》
4、《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6、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
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郭东星、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
师杜建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