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规

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以下简称“《修订通

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

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

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

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

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

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

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

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

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