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4-28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0-01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规
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以下简称“《修订通
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
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
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须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
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来明确
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
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
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
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
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