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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的

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

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

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

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

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租赁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租

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要求的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

赁》(财会 [2018]35 号)的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

识别、分拆、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

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

下的会计处理等。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多有用

信息。
    根据租赁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新租赁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

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20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

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

及所有者权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

董事会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政部

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事宜。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与会监事一致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是根据财

政部颁布的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六、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

    3、《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