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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14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宛晨先生。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西康路 1255 号普陀科技大厦 17 楼会

议室。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有效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下同)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 192,576,6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0415%。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8,093,536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9.5616%。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24,483,152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7.479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203,83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9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04,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89%。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499,4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金茂凯德

律师事务所张承宜律师、游广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

议案:

    1、《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结果:

    192,421,0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92%;

    154,2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1,048,2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0720%;

    154,2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8118%;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6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192,421,0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92%;

    43,2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112,431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1,048,2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0720%;

    43,2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885%;

    112,431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395%。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3、《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结果:

    192,421,0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92%;

    43,2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112,431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1,048,2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0720%;

    43,2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885%;

    112,431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395%。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结果:

    192,421,0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92%;

    154,2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1,048,2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0720%;

    154,2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8118%;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6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结果:

    192,421,0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92%;

    154,2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1%;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1,048,2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0720%;

    154,2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2.8118%;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6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92,421,0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9192%;

    43,2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112,431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4%。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1,048,2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87.0720%;

    43,200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885%;

    112,431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3395%。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7、《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91,716,6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5534%;

    858,6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9%;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343,8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8.5588%;

    858,6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1.3250%;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6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92,299,0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8558%;
    276,2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34%;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926,2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6.9377%;

    276,2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2.9461%;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6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9、《关于北京泰和康医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

未实现及后续相关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

    192,098,357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9.7516%;

    476,9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77%;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总表决结果:

    725,500 股赞成,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60.2659%;

    476,932 股反对,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9.6179%;

    1,399 股弃权,占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1162%。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张承宜律师、游广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

次会议,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