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1-13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1-049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

华智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

通,东方延华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曲阳支行(以下简

称“贷款方”)贷款 500 万元,公司对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新增不超过 1 亿元的担

保。实际办理中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

司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2021

年 5 月 14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大会审议。

       三、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 500 万元整。

       2、借款期限:2021 年 11 月 12 日起,借款期限一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

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

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为 3,691.88 万元,此次

新增 500 万元的担保后,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为 4,191.88 万

元。

       本年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5,394.99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7.22%;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2,663.87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39%。以上数

据包含本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东方延华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五、其他

       东方延华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东方延

华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东方延华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公司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曲阳支行签署的《保证合

同》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