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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2-03-12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高级管理人员王东伟先生、王翔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东伟先生拟自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不超过 46,0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65%;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王翔宇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3,1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0.0018%。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收到王东伟先生通知,其已减持 26,075

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分别收到王东伟先生、王翔宇先生通知,

其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股份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   占公司总股
  名称         方式         来源        时间      (元/股)   数(股) 本比例(%)

                          股权激励
 王东伟    集中竞价交易               2022/3/10     7.04       20,000       0.0028%
                            计划
                          股权激励
 王翔宇    集中竞价交易               2022/3/10     7.02       13,125       0.0018%
                            计划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58,225      0.0222%     138,225       0.0194%
 王东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000      0.0028%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38,225      0.0194%     138,225       0.0194%
               合计持有股份             52,500      0.0074%      39,375       0.0055%
 王翔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25      0.0018%             0     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375      0.0055%      39,375       0.0055%

           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王东伟先生、王翔宇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王东伟先生、王翔宇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

    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王东伟先生、王翔宇先生未做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