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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21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以电话、书面方

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黄复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

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

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

阅;《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

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经营及财务情况进行决

算,并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 年

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

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鉴于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且综合考虑公司的整体发展规

划,在扩展业务时需要充足资金用于投资发展,为了保障公司持续发

展、平稳运营,亦为全体股东利益的长远考虑,更好地保障和维护股

东权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有

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拟不

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较为完善

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地执行,出具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上海延华

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客

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 规 则 落 实 自 查 表 》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鉴于其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

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

工作,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其担任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及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

理性,同时为了满足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

金流畅通,公司拟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31,500 万

元的担保,其中:

    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000 万元;

    对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30,500 万元。

    依据资产负债率划分后的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

分别提供的总额度之内进行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

关文件。上述担保事项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

效期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

见,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

保额度的事项。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预计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计提 2021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状况和经

营业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的盘点、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

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经全体监事 1/2 以上同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

告 》 全 文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