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40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
华智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延华”)的日常经营需要,确保其资金流畅
通,东方延华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以下简
称“贷款方”)贷款 1,000 万元,由公司及第三方担保机构上海市中
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融资担保中心”)
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为融资担保中心此次的担保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2022 年 5 月 25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对东方延华提供总额不超过 1 亿
元的担保。实际办理中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
宜,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反担保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30 日、2022 年 5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告。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 2021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上海东方延华节能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 年 11 月 06 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189 号 C122 室
4、法定代表人:王翔宇
5、注册资本:3,000 万元
6、主营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供电
业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节能、物联网、信息科技、人工智能科技领
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销售;软件
开发;工程管理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
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93.6%的股份、自然人余裕持有其 3.6%
的股份、上海睿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2.8%的股份。
8、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2021 年度数据经审计,2022
年第一季度数据未审计):
单位:万元
2021/12/31 2022/3/31
资产总额 18,586.92 16,966.15
负债总额 7,878.28 6,059.3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3,002.35 2,996.23
流动负债总额 7,567.23 5,754.41
所有者权益 10,708.64 10,906.81
2021 年度 2022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8,000.71 2,611.02
利润总额 233.03 195.55
净利润 238.71 198.17
9、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东方延华不存在失信
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公司拟签署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贷款本金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利
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
行保证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借款合同
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4、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五、公司拟出具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鉴于融资担保中心对上述贷款中的 850 万元(以实际担保金额为
准)为东方延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卢湾支行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将向融资担保中心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反
担保,为东方延华对融资担保中心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和连带赔
偿责任。
1、公司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的保证期间自融资担
保中心为东方延华承担担保责任,代东方延华向贷款方清偿债务之日
起叁年。
2、公司与融资担保中心同属第一债务人,融资担保中心无须先
向东方延华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公司追
偿。公司保证在东方延华未履行债务时立即无条件清偿东方延华欠付
融资担保中心的全部款项。
3、因公司同时为东方延华的贷款向贷款方提供担保责任,公司
先予融资担保中心代东方延华向贷款方清偿债务的,公司保证不向融
资担保中心追偿。
反担保函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出具的反担保函为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
内的担保余额,下同)为 2,990.10 万元,此次新增 1,000 万元的担
保后,公司对东方延华的担保余额为 3,990.10 万元,可用担保额度
为 6,009.90 万元。
本年度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2,964.1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6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1,964.10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0.94%。
以上数据包含本次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东方延华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七、其他
东方延华的其他参股股东未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东方延
华经营情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东方延华
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备一定的控制能力,公司担保的财
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