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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延华智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6  

                        证券代码:002178          证券简称:延华智能         公告编号:2022-065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9 月 1 日以电子

邮件、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5 日(星期一)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由公司董事长龚保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符

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认真

审议,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升级的需要,完善和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公

司在新发展、新形势下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提名、第五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董事曹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

监、聘任公司副总裁施学群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聘任刘威先生为公

司执行总裁。上述相关职务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曹磊先生、施学群先生、刘威先生的简历

请见附件。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审计部原负责人已离职。为了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提

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及《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现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王垒宏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公司审计部负

责人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王垒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 1/2 以上同意。

    备查文件:

    1、《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
附件:简历

    曹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曾任安华农业

保险资产管理部门总经理、合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尊绅

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安徽汉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

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曹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曹磊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核实,曹磊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施学群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历任上海延

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兆邦智能科技有限

公司总经理、中航机场系统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上海延华

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智能建筑本部总经理。

    施学群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施学群先

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

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经核实,施学群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刘威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曾任职于深圳

航空有限责任公司、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

有限公司、深圳市尊绅投资有限公司,现任深圳臻和丰食品科技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

    刘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刘威先生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经核实,刘威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王垒宏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学士、金融学

学士。现担任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审计部负责人、福建熵链延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垒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持有公司

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核实,王垒

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