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22-09-28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部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签订和解协议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鉴于本次和云南亚广传媒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亚广”)
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已持续多年,一直未能妥善解决。目前获悉云南
亚广的经营情况较差,存在诸多债务,存在资不抵债的可能,漫长的
诉讼程序可能最终无法切实保障公司相关债权的回收,应尽早确定和
解方案并收回公司债权,以期最大程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经审核,该和解协议的签订程序合法合规,和解协议内容系双方
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此次和解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及
时收回债权,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利润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保护上市公司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签订和解协
议。
独立董事:
洪芳芳 张希舟 田昆如
2022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