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关于回购注销17.4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2019-01-24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03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17.46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 2019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
于公司股权激励对象谢跃书、张巍、孙德丰、廖文芳、王建丽、韩献飞、江满华、熊
文、潘家慧、古泉、向广宙、杨兵 12 人因离职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 1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 174,615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6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从 1,063,587,938 股减少至 1,063,413,323 股,公司注册资本
从 1,063,587,938 元减少至 1,063,413,323 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具体详
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
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