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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思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16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
送达各位董事,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六名。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珠海
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的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与赛纳科技签订《借款协议》,公司向赛纳科
技借款共计人民币 30.00 亿元,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借款总额内向赛纳
科技提取借款,借款期限为实际发生借款之日起 9 个月内有效。考虑到赛纳科技借
予公司的本金为其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募集的资金,因此,借款利率按照赛纳科技
筹集资金的成本计算,即利率为 6.5%/年(不含税),并按照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和
借款期限计算利息。同时,为弥补赛纳科技发行可交换债券筹集资金时产生的除利
息以外的融资费用成本,公司同意就赛纳科技提供的借款支付融资服务费,费率为
0.4%/年(不含税),计费基础为赛纳科技向公司实际提供的借款金额并按照实际发
生的借款期限计提,融资服务费费率可根据赛纳科技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交易利息及融资服务费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6 亿元。该笔借款将由公司用于偿
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的对象赛纳科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汪东颖先
生、曾阳云先生、李东飞先生共同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董事汪栋杰先生与汪东颖
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董事严伟先生同为赛纳科技董事,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故公司关联董事汪东颖先生、汪栋杰先生、严伟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回避
表决。
    《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珠
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董事关于公司与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
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