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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纳思达: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9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19-02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在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 3883 号 01 栋 7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
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其中监事会主席曾阳云先生以电话方式
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阳云先生主持,关联监事就关联事项回避表决。
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

    2018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报告期内列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
法审议、见证、检查、监督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决策,以及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财
务决算报告》

    2018 年度,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财政部
印发的关于会计报表的有关规定编制完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此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29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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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950,700,507.74 元,实现母公司净利润 501,412,163.22 元,按照
《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50,141,216.32 元,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17,361,634.95 元 , 减 去 公 司 上 年 度 的 现 金 股 利 分 红
127,604,360.31 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41,028,221.54 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063,413,3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 0.8 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送现金 85,073,065.84 元,剩余的未分配
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18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
配政策,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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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及运
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和
资产资金的安全与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主席曾阳云、监事李东飞为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导致非关
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的 50%,监事会对本议案不形成决议。
    表决结果: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根据财
政部 “新金融准则”及“财会[2018]15 号”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是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按照《关
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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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文件对财务报表相关变动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根据财政部 “新金融准则”及“财会[2018]15 号”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减少注
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完成了 12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谢跃书等 12 人)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4,615 股的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减少股份 174,615
股,注册资本相应的减少 174,615 元,公司减少后的股本总额为 1,063,413,323 股,
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为 1,063,413,323 元。上述注册资本减少后对《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如下: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63,587,938 元。                           1,063,413,323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063,587,938 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 1,063,413,323 股,公司发行的股份均为
普通股。                                     普通股。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
(www.cninfo.com.cn)。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十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事项,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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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
要求,本次对 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关于 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披露差错更正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十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18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提交的
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29 日《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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