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纳思达: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1-07-02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1-060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情况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1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
案为:以现有总股本 1,076,555,13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派送现金 129,186,616.44 元。
    2、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分派
的总股本为 1,076,555,137 股,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本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实施。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为 0 股,公司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分
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承诺不再进行回购业务相关操作,确保回购专用账
户持股不发生变动。

    二、本次实施权益分派的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76,555,137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7 月
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调整事项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作出相
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审议行权价格调整的事项,届时敬请关注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 3883 号 01 栋 7 楼证券部
    2、咨询联系人:武安阳
    3、咨询电话:0756-3265238
    4、传真电话:0756-3265238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