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2018-06-12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3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
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
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19日下午收盘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证调查通字
160076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在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载了相关公告,如下表所示:
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2016-074) 2016 年 10 月 20 日
《公司关于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2016-07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6 年 11 月 18 日
提示公告》(2016-08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6 年 12 月 17 日
提示公告》(2016-08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1 月 17 日
提示公告》(2017-00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2 月 18 日
提示公告》(2017-00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3 月 18 日
提示公告》(2017-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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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披露日期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4 月 15 日
提示公告》(2017-01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5 月 18 日
提示公告》(2017-03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6 月 16 日
提示公告》(2017-03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7 月 15 日
提示公告》(2017-04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8 月 15 日
提示公告》(2017-04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9 月 16 日
提示公告》(2017-05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10 月 14 日
提示公告》(2017-06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11 月 14 日
提示公告》(2017-07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7 年 12 月 13 日
提示公告》(2017-07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1 月 12 日
提示公告》(2018-003)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2 月 13 日
提示公告》(2018-005)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3 月 13 日
提示公告》(2018-01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4 月 13 日
提示公告》(2018-01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2018 年 5 月 12 日
提示公告》(2018-028)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如果
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如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
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其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
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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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
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说明立案调查的进展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
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的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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