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监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07-12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11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分别召开第九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该议案提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
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2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审核:
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
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发
行主体应当为商业银行且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该等投资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范各类风险。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名:
刘 芳
宋云巍 温伟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十
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