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2018-08-22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54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加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东
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一、 将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运作规程,完善监事会
的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修改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运作规程,完善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二、将原《监事会议事规则》第六条 监事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维护所有者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
未满的,或有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
监事。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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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第六条 监事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维护所有者的权益;
(二)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办事公道;
(三)具有与担任监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
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
满的,或有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能担任监事的情形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监事。
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 其他说明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及修订后的《广东广州
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四、 备查文件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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