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18-06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议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
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附件1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财会
[2018]15号文件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内容
1. 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 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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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
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二)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
收款”项目;
(三)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
目;
(四)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五) 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
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六)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目;
(七) 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
目;
(八) 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
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九) 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合理调整
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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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
合理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和变
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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