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变更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立意见2018-11-3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会计核算方法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11月28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文件规定,基于个人独
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上海德粤股权
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会计核算方法的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德粤基金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变更上海德粤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会计核算方法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珠明
朱征夫 李 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