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9-26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广
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并将
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此次公司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交易平台,以公开挂牌的
方式,以不低于评估价值为底价,对外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之“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之高斯纽斯兰75高速无轴胶印轮
转机,并将回收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现阶段对
印刷业务资源进行整合优化而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认为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
理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机器设
备转让事项。
二、关于公司不收购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30%股权暨
公司控股股东拟变更承诺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不收购广州赢周刊传媒有限公司30%股权暨
变更控股股东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
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变更方案合法合规,有利于解决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
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本次审议事项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
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
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俊
陈玉罡 杨 彪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