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0-04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
件等形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
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的议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040)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同日
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2020-043)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
有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4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公司出具了持续督导意见,详见《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持续督导意见》。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 22 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负
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2020-04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羊城地
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拟处置房产的议案》。
该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拟处置房产的公告》(2020-046)。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控股
子公司拟处置房产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核查意见》;
(四)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持续督导意见》;
(五)《广州羊城地铁融媒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广州市荔湾区翠琳街
9号2901房等两处房地产的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估报字【2020】第YGZ044号)。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