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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29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

     (一)经审核,本次补选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阅张统武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认为其
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及《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不存
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综上,我们同意补选张统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俊




陈玉罡                         杨   彪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