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1-03-3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
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
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
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
事会出具了《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
的要求,监事会对《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
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
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该
事项的进展状况。建议董事会和管理层认真梳理内控方面存
在的风险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及
内控水平,化解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的不利影响,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专项说明的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监事签名:
孙支南
储德武 温伟辉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