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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3-31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广州日报
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
见
     经核查,公司根据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拟向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提交《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会前对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核实,我
们认为公司发生该等关联交易事项确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
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
划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按进度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双方
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俊




陈玉罡                         杨   彪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