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1-017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 财政部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不要求追溯调整。
2. 财政部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
会〔2020〕10 号),自 2020 年 6 月 19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该规定施
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租金减让进行调整。按照该规定,对于满足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
引发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租金等租金减让,企业可以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21 号、财会〔2020〕10 号、财会
〔2018〕35 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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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除了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的构成,另外规定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的购买方在判断取得的组合是否构成一项业务时,可以选择采用集中度测试的方式简
化判断。进行集中度测试时,如果购买方取得的总资产的公允价值几乎相当于其中某一单独
可辨认资产或一组类似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则该组合通过集中度测试,应判断为不构
成业务。
(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对于经营租赁,出租人应当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将原合同租金确认为租赁收
入。发生租金减免的,出租人应当将减免的租金作为或有租金,在减免期间冲减租赁收入;
延期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应当在原收取期间将应收取的租金确认为应收款项,并在实际收到
时冲减前期确认的应收款项。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变更的主要内容
1. 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
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
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
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
期损益。
4.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 财会(2019)21 号),
不要求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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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计处理规定选择采用简化方法。作为出租人,公司对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
租金减让,采用了该会计处理规定中的简化方法,相关租金减让冲减租赁收入,影响本年利
润的金额为人民币 37,047 元。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新租赁准
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 1 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方法 2 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
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
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 2 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根据过渡期政策,公司在执行新租赁
准则时选择简化处理,无需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执行
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
四、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五、 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
10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一)该事项已经公司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
〔2019〕21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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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3 号》(财会〔2019〕21 号)《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
10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一)《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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