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广州日
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资
金、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资金占用均为正常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
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
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也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情
况。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二、 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
务有限公司(原“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
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广报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银行
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并授权管理层具体办理。
四、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
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
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总额不 超过
23 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及相关负责人员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相关事宜。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已按照相关要
求建立了《投资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审批流程和权限,
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我们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 俊
陈玉罡 杨 彪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