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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 传 媒: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2-07-30  

                        证券代码:002181                证券简称:粤传媒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独立董事 3 名。经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候选人同意,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

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47.64%)与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

18.21%)联合提名的张强先生、黎小平先生、郭献军先生、刘晓梅女士、吴宇女士、叶韵女

士六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并征得

候选人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玉罡先生、段淳林女士、范海峰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

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玉罡先生、段淳林女士、范海峰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范海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以累积投

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1-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渠道,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审议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

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 其他说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统武先生、独立董事李俊女士、杨彪先生在新一届董事

会成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亦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十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强先生: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管理学硕士,经济师职称。2004年7

月至2012年7月,历任广州日报社人事处副处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人力资源部副主任;2012

年7月至2019年8月,历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

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兼任广州日

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4月兼任广东省报业协会副会长。


                                       -2-
    截止披露日,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黎小平先生: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

学历。2003年6月至2010年5月,任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党委委员;2010年5月至2012年10月,

任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副部长;2012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常务副

部长(正处级);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政协第九届广州市花都区委员会教科文卫体委

员会主任;2015年12月,调入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工作;2015年12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9月兼任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广州市交互式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大洋网)董事长;兼任广州先锋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广州羊城地铁报报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

定代表人);2018年8月至今,任中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20

年3月兼任广州广粤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3月兼任广州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有限

公司董事长;2020年11月兼任广报文化产业控股(广州)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披露日,黎小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郭献军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工程学院机械制造专

业硕士学位,工程师职称。1999年1月至2005年3月,任广州日报社印务中心总经理助理兼技


                                        -3-
术部主任;2005年3月至2013年10月,任广州日报社印务中心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

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总监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兼任本公司工程技术部经

理;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兼任本公司印刷事业部副总经理;2015年12月至2019年8月任

本公司总工程师;2016年3月兼任广东省报业协会网络技术委员会副主任;2016年8月至2018

年7月,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8月至今,任中共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

董事;2020年3月兼任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3月兼任广州日报新媒体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止披露日,郭献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刘晓梅女士: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毕业后进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及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

等职位;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在广东景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职

位;2018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今,任中共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

限公司第一届委员会委员;2019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3月兼任广东广报投资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3月兼任德同广报(珠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

兼任广东省报业协会资本运营委员会副主任;2022年3月兼任广州日报报业经营有限公司董

事;2022年5月兼任广州大洋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披露日,刘晓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4-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吴宇女士:197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国际会计专业,经济学学

士;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硕士,高级会计师职称。1997年7月至2001年6月,任广州日报计

财处财务人员(期间:1998年8月至1999年10月,派驻羊城科技报财务总监;1999年10月至2001

年6月,派驻岭南少年报、交通旅游报财务总监);2001年6月至2007年6月,任广州日报社计

财处处长助理(期间: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广州日报社发行处、广州市报刊发行公司财

务总监;2004年3月至2005年11月,广州日报社新闻服务中心、广州记者乡村俱乐部财务总监;

2005年11月至2007年6月,足球报社财务总监);2007年6月至2013年3月,任足球报社副社长;

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财务部副主任;2013年8月至2015年9月,兼任

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财务部资产运营中心主任;2014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广州市大洋房地产

开发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年10

月至12月,兼任广东广报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12月至-2018年7月,任广东广州

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

司投资部工作;2018年10月至今,任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部副主任(主持工作);2018

年11月至今,兼任广州大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2020年9月至今,协助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财务部主任管理集团财务工作;2021年1

月至今,兼任广州市广报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截止披露日,吴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的关联方单位任职外,其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6.叶韵女士: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公共关系学专业,法学学士。2001


                                       -5-
年7月至2006年5月,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广告处员工;2006年5月至2012年4月,先后任广州

日报报业集团品牌战略运营中心行政助理、主任助理、中心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

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战略品牌部品牌运营中心副主任;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兼任广州广

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9月,任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主持工作);2015年4月至2020年3月,任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战略品牌部品牌运营中心

副主任(主持工作);2019年9月至今,任广州广报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披露日,叶韵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的关联方单位任职外,其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

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陈玉罡先生: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历

任中山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广州招宝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顾问、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珠海估值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2019 年 8 月至今,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披露日,陈玉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6-
    2.段淳林女士:1964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广告学博士

学位。1996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与

传播学院副院长,现任华南理工大学广东省新媒体与品牌传播创新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广

东省大数据与计算机广告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华南理工“兴华人才”工程品牌传播学术带头人、

华南理工品牌研究所所长,中国广告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品牌营销学会理事,中国广告

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广告协会学术专业委员会主席;广州市品牌建设智库专家,广

州市广告行业协会特聘专家顾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顾问教授;广东因赛品牌营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有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省省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披露日,段淳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范海峰先生: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务管理学博士,华

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东省管理会计师协会成员,中级

会计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市分行和南华大学。现任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晨捷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珠海精实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披露日,范海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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