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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粤 传 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28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作为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
则》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长期股权投资核销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长期
股权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长期股权投资。
    二、关于公司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三、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9-2021年任期经营业绩
考核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激
励补充规定》对高级管理人员 2019-2021 年任期经营业绩考
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核实和计算,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玉罡




段淳林                        范海峰




                       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