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04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16 日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五名,
实际出席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宗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
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交割过渡
期损益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专项审计报告《河南中光学
集团有限公司资产交割过渡期损益专项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 ZG20006
号)。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决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修订后的《利
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
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修订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
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决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