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达光电: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02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0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2月1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
月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1日下午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04号楼三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智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6,817,70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3380%。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26,817,7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3380%;(2)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3,760,8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鉴证律师、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17,70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76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17,70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76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6,817,70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760,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杨开广、王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鉴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全文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