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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达光电: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9-015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9 年 2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2 月 14 日下午 3 点在南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
事五名,实际出席五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宗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满足《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
名单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
激励对象相符,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监
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2 月 14 日,并同
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767,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5.65 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