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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学: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2020-04-08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0-003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2,842,3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6996%;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兵器

装 备 集团 有 限公 司 发行 股份 购 买资 产并 募 集配 套资 金 的批 复 》( 证监 许 可
[2018]2049 号)核准,2019 年 3 月,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以下简称“公
司”)向国新投资有限公司等 7 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842,345
股,发行价格 15.35 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同意,上
述股票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由 237,762,488 股增加至

260,604,833 股。
         2.非公开发行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股份授予完成登记并上
市,共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767,000 股,公司总股本由 260,604,833 股增加至
262,371,833 股。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授予完成登记并上
市,共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196,333 股,公司总股本由 262,371,833 股增加至

     1
         注:经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更名为中
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2,568,166 股。
         自上述 22,842,345 股非公开发行之股份发行后至今,公司未发生过派发股
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对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产生影响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62,568,166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63,328,16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99,240,0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7 名,分别是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泰康人

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
                                                                                         2
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上海昱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观元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肖连栋、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该 7 名股东在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时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
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
司也不存在为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13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2,842,3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996%。
         3.本次上市股份性质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配套融资对应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 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
                     股东全称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注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分
    1                                          2,996,742      2,996,742        2,996,742
          红-个人分红-019L-FH002 深
         上海昱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观
    2                                          3,257,328      3,257,328        3,257,328
           元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南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97,725      1,897,725        1,897,725




2
    注:原公司名称为“上海超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9 年 5 月更名为“上海昱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序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本次实际可上市        备
                  股东全称
号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流通数量(股)    注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传
 4                                        2,573,289   2,573,289      2,573,289
       统-普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深

 5                 肖连栋                 3,257,328   3,257,328      3,257,328
 6     四川璞信产融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45,276   2,345,276      2,345,276
 7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6,514,657   6,514,657      6,514,657

       四、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63,328,166      24.12%   -22,842,345        40,485,821     15.42%
流通股股份
其中:境内法人
                       49,280,146      18.77%   -10,757,658        38,522,488     14.67%
持股
       境外法人
                                 0      0.00%          0.00                 0       0.00%
持股
    境内自然
                        5,220,661       1.99%    -3,257,328         1,963,333       0.75%
人持股
    基金、理
                        8,827,359       3.36%    -8,827,359                 0       0.00%
财产品等
二、无限售条件
                      199,240,000      75.88%    22,842,345       222,082,345     84.58%
流通股股份
三、股份总数          262,568,166     100.00%          0.00       262,568,166    100.00%

       五、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所做出的承诺的行为,本次有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解除限
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

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