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7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 月11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志亮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9,162,11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9.1999%。其中:(1)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股份119,874,47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 的45.66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股份9,287,648股,占股权登 记日公司总股份的3.537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18,958,21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7.22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三)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四)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五)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2021年度融资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七)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八)关于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 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以部 分资产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关于预估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 1.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关联交 易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 与联营企业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 与公司股东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 同意125,401,271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5,197,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18,958,2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9,162,119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20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发 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公司已于2021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 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文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六、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