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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学: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6-02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1-029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60,000
股,涉及人数2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29%。回购价格为5.48
元/股。
    2.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262,525,166股变更为262,465,166股。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审核通过。
    3.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公告。
    5.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 10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共 176.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
       7.2019 年 11 月 28 日,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6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
预留股份授予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份
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
发表了相关意见。
       8.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 4 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共 196,333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
       9.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郭竑源、刘赤诚、王永杰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3,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
离职的原激励对象郭竑源、刘赤诚、王永杰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43,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262,568,166 股变更为 262,525,166 股。
    12. 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赵峰、周鹏
杰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赵峰、周鹏杰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 2019 年 4 月首次授予的原激励对象赵峰、周鹏杰 2 人因
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 2 人的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
职手续。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三
章 公司、激励对象异常情况的处理/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
化/6、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
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的规定,公司决定回购注销该离职人
员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的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60,000 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 262,525,166 股变更为 262,465,166 股。
    具体回购明细如下:
       序号                 姓名                 拟回购数量

         1                  赵峰                   30,000

         2                 周鹏杰                  30,000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
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
每股的派息额。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实施相关利润
分配工作,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62,371,8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62575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实施相关利润分配
工作,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62,568,16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前述
两次派息,共计派发 0.1725757 元/股。
     截至回购方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17.12 元
/股,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65 元/股,
因此,本次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48 元/股(5.65
元/股-0.1725757 元/股)。
     4.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减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40,442,821        15.41%      -60,000   40,382,821        15.39%
    股份

首发后限售股     38,522,488        14.67%                38,522,488        14.68%
股权激励限售
                   1,920,333     0.73%    -60,000     1,860,333     0.71%
     股

二、无限售条件
                 222,082,345    84.59%              222,082,345    84.61%
    股份

三、股份总数     262,525,166   100.00%    -60,000 262,465,166     100.00%

     四、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8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3493号验资报告,对截至2021年5月18日
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1
年5月18日止,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回购价格向本次拟回
购注销的2名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股份款项,合计人民币
328,800.00元,本次股权回购减少公司股本人民币60,000.00元,
变更后公司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62,465,166.00元。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