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06-25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1-042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一名因上级主管单位
工作安排调离本公司,一名因工作调动原因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
持 有 的 尚 未 解 锁 的 限 制 性 股 票 59,000 股 , 约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262,465,166 股的 0.022%。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人员回购价格为 5.48
元/股,因工作调动原因离职的人员回购价格为 9.8 元/股加上回购时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
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至 262,406,166 股,
注册 资 本 减少 至 262,406,166 元。具 体 详见 公 司 于巨 潮 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光学: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
励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编号:2021-0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
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
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
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
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
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