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6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
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不存
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担保事项进行了审查,并发
表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担保的主要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额 是否
度相关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保 是否履 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公告披 度 期 金额 行完毕 联方
露日期 担保
2019 年
中国兵器装备 2019 年 11
03 月 26 20,000 20,000 抵押 2年 否 是
集团有限公司 月 20 日
日
2.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0,000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 12.77%,担保对象为控股股东中国兵
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担保性质为反担保。除此之外,公司
没有为其他股东、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不存在与证监发[2003]56 号文相违背的担保事项。
3.被担保方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
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目前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会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
担保责任。
4.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发生
的每笔对外担保均事先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较好地
控制了对外担保的风险。
三、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风险评估报告》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
分析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财务公司的业务与财务
风险状况。我们同意《风险评估报告》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所做的评判。
四、对公司《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2021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