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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学: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9-09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1-057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
销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9,000
股,涉及人数2人,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0.0225%。回购价格分别
为5.28元/股、9.6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
利率计算的利息。
    2.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由262,465,166股变更为262,406,166股。
    3.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19 年 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审核通过。
    3.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
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19 年 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公告。
    5.2019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2019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 103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共 176.7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29 日。
       7.2019 年 11 月 28 日,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
授予方案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11 月 28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
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6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
预留股份授予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股份
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宜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对此
发表了相关意见。
       8.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实际向 4 名激励对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
性股票共 196,333 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5
日。
       9.2020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郭竑源、刘赤诚、王永杰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43,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就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0.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
离职的原激励对象郭竑源、刘赤诚、王永杰 3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 43,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由 262,568,166 股变更为 262,525,166 股。
    12.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赵峰、周鹏
杰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3.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已离职的原激励对象赵峰、周鹏杰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6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4.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由 262,525,166 股变更为 262,465,166 股。
    15.2021 年 6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 2 名激励对
象共 59,0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邢春生 49,000 股,回购价格为
9.8 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
息;王彦荣 10,000 股,回购价格 5.4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就相
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16.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由于王彦荣已离职,不符合第一批解除限售的解
锁条件。
    17.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已
离职的原激励对象邢春生、王彦荣 2 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9,0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8.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进行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邢春生、王彦荣二人所持的上述拟回购的股份亦参与了现金分红。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需
要对其二人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予以相应调整。
    19.2021 年 8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律师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 2019 年 4 月首次授予的 103 名激励对象中,王彦荣因个
人原因离职,公司已同意其离职申请,并已办理完相关离职手续;
2019 年 12 月份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中,邢春生因上级主管单位工
作安排调离其至其他单位工作,按照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根据
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以授予价格和当时市场价的孰低值进行回购并注销;因上级主管单
位工作安排调离至其他企业工作,当年达到解锁期且满足解锁的业
绩考核条件的,可解锁部分应该在调离后的半年内申请解锁。若未
在上述期间内申请解锁的,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及其余未解锁限制
性股票在当期解锁日之后按授予价格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
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因此,公司拟将原
授予该两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离职的该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59,000 股。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 262,465,166 股变更为 262,406,166 股。
    具体回购明细如下:
                                                     单位:股
        序号                 姓名               拟回购数量

         1                  邢春生                49,000

         2                  王彦荣                10,000

    3.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息、派送股票红利、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
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
每股的派息额。
    2019 年 5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19 年 6 月 24 日实施相关利润
分配工作,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62,371,8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0.625757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实施相关利润分配
工作,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62,568,16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1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实施相关利润分配工作,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总股本
262,465,16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1.960448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王彦荣实际享有三次派息,共计派发 0.3686205
元/股,邢春生实际享有后两次派息,共计派发 0.3060448 元/股。
    截至回购价格调整的议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为 19.50 元/股。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65 元/股,并于 2019 年 6 月、2020 年 7 月共计派息 0.1725757
元/股,王彦荣原回购价格为 5.48 元/股(5.65 元/股-0.1725757
元/股)。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
王彦荣回购价格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因此王彦荣实际回购价格为
5.28 元/股(5.48 元/股-0.1960448 元/股);
    公司预留股份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9.91 元/
股,公司曾于 2020 年 7 月实施了派息,每股派发现金 0.11 元,邢
春生原回购价格为 9.80 元/股(9.91 元/股-0.11 元/股)加上回购
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7 日实施了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工作,邢春生回购价格也相应进
行了调整,因此邢春生实际回购价格为 9.6 元/股(9.8 元/股
-0.1960448 元/股)加上回购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定期存款利率
计算的利息。
    4.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事项所需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849,401    15.18%        -59,000      39,790,401      15.16%

  首发后限售股       38,522,488    14.68%                     38,522,488      14.6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326,913     0.51%        -59,000       1,267,913      0.48%

 二、无限售条件      222,615,765   84.82%                     222,615,765     84.84%
  三、股份总数       262,465,166   100.00%       -59,000      262,406,166    100.00%

     四、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1]第ZG214500号验资报告,对截至2021年8月19日
减少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1
年8月19日止,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按回购价格向本次拟回
购注销的2名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回购股份款项,合计人民币
523,433.37元,本次股权回购减少公司股本人民币59,000.00元,
变更后公司累计股本为人民币262,406,166.00元。
     五、本次回购对公司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