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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学: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9-23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1-060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变更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现
将该事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
    1.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262,465,166 股变更为 262,406,166 股。因此,拟
将注册资本由 262,465,166 元变更为 262,406,166 元,并对《公司章

程》中第六条、第二十二条有关总股本、注册资本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2.根据《证券法》第九十条相关规定,需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关
于征集投票权的相关要求,因此对《公司章程》中第八十二条进行修

订。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会议时
间另行通知。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附件:《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262,465,166 元。                  262,406,166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262,465,166 股,全部为普通股。    262,406,166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八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持有 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
                                         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
                                         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
                                         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
                                         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第八十二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 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
       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 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权等股东权利。依照前述规定征集股
 3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件,公司应当予以配合。
       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
       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
                                         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导致公司或者股
                                         东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