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作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董事长辞职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王志亮先生因工作任职年龄已达上限(退休),申 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任委员、 特种装备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王志亮先生 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等相关职务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王志亮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 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 意王志亮先生辞去上述职务。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1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