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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光学: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1-13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2-001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
月12日(星期三)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2年1月
12日(星期三)上午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李智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4,081,2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3.4751%。其中:(1)出席现场
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13,964,75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
的43.43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名,代表股份116,500股,占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份的0.044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7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3,877,34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1.4776%。


    3.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受
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4,081,255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77,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4,081,255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877,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全文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


    四、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