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4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兵器
装备研究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兵
器工业第五九研究所、重庆长安望江工业有限公司、湖南云箭集
团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将加快光电板块业务向纵深发展,实现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影响公司的
独立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
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该事项。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2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