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李智超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智超先生的辞职报 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原因与实际情 况一致。我们认为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 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同意李智超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会林、刘姝威、王腾蛟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