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2022-04-27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科学、民主、高效管理,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规
则》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履行职责,组织公司的生产
经营管理工作,落实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
及公司相关重要事项进行集体讨论、研究、决策的工作机制。
总经理办公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三条 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
项,决策前一般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并以适当方
式记录和保存,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根据公司需要
随时召开。总经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可以委托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持。总经理办公会出
席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公司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视情况可列席会议。因工作特殊
需要,党委书记、董事长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
第二章 总经理办公会职责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主要对下列具体事项履行职责:
(一)组织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决定一定金额内的投资项目、融资、担保及抵押、
资产处置、财务管理及资金支付、风险事件、对外捐赠、关联
交易等经营管理事项;
(七) 研究决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召开与表决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通知:
(一)总经理办公会的通知由公司办公室以书面、传真、
电子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发出;
(二)总经理办公会通知的内容:1.会议日期、时间、地
点;2.事由及议题;3.应出席会议及列席会议的人员;4.发出
通知的日期。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以现场形式召开。遇特殊情况,
经召集人同意,可采用电话、视频会议或签署书面决议等方式,
对议案做出决议。总经理办公会也可以采取现场与其他方式同
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出席及列席人员应按会议通知的要
求,由本人准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应出席人员,应向
公司办公室请假并记载于会议记录。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或决定问题,在发扬民主的基础
上,由总经理做出会议决议。总经理办公会所决定的重大事项
应及时或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在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
题时,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
决议或者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
第十二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的记录,并根
据会议记录起草《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总经理办公会会
议纪要》经总经理签发后,根据需要送参会人员及公司有关部
门负责人传阅。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以及其他出席、列席人员
和主持人、记录人员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议题或议案;
(四)会议达成的共识;
(五)会议审议事项或议案的结果;
(六)其他应当在会议纪要中说明的事项。
第十四条 出席及列席总经理办公会的人员应妥善保管会
议文件及材料。特殊情况下会议结束时公司办公室可收回会议
文件。在会议有关内容对外正式披露前,参加会议和列席会议
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
第五章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效力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不得超出董事会授权范
围,在授权范围内作出的决议从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交由公司相关人员、部门或
子公司予以贯彻执行,公司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决议的执行
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各条款与《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
办法》《总经理工作规则》不符的,以《公司章程》《董事会授
权管理办法》《总经理工作规则》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总经理办公会
会议制度》(中光学发﹝2020﹞8 号)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