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光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04-27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结合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光学集团”或“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自
我评价。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的责任。监事
会对董事会(或管理层)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
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单位基本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光学集团创立于 1968 年。2018 年 12 月,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兵器装备集团发行股份取得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资产,完成重大资产重组,
并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变更公司名称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62
亿元,拥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河南省光学薄膜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微显
示工程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一批科研机构,被认定为河南省知识产权优
势企业。
经营范围:精密光学元件、光学镜头、数码投影产品、光伏电池模组及系统
应用等太阳聚能产品、光学辅料、光敏电阻、光电仪器设备等相关产品和零部件
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和售后服务。各类光电显示设备、雷达、周界
防范设备、计算机软件、电力设备、二三类机电设备、电梯、铝塑及非金属类管
材(不含危化品)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加工处理;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非金
属表面处理、加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
维修二级;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整体情况
1、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的各
项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
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
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
现有效控制。
2021 年,公司以“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为目标,按照内控、风险和
合规管理标准及要求对各项管理工作流程进行整合完善,修订了《内部控制手
册》,并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2、内部控制要素
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
通和内部监督等五个要素。
-2-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评价组织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组织实施工作,
由审计与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各职能部门和控股子公司成立调查评估小组,根据
归口业务展开调查与评估,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二)评价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规定的程序执行,主要程序
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试、认定控制缺陷、汇
总评价结果、编制评价报告等环节。
在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复核、穿行测试、实地查验和抽样
等方法,广泛收集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分析、识别内部
控制缺陷。最后,在对检查结果进行多次内部沟通、讨论基础上,出具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
(三)评价依据
1、《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2、《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3、《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
6、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四)评价单位范围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五)评价业务和事项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紧紧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
监督五要素进行,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各项应用指引以及公司的内
部控制制度,确定具体评价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纳
入本次评价范围的评价项目包括组织构架、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
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
-3-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监
督等 18 个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
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预算管理、对外担保、投资管理、工程项目、
信息披露等。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
大遗漏。
(六)评价期间范围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或要求,我们确定本次评价检查期间
为 202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2 月。
(七)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对内部控制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战略目标、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
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重大
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三个等级,从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两个维度衡量,研
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该标准与以前年度有所不
同,评估结果遵循就高原则。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分类 认定方式 指标 一般缺陷 重要缺陷 重大缺陷
错报金额占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
财务报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
导致的错报金额占
定量方法 资产总额的 致的错报金额占资产
告缺陷 资产总额的
百分比 总额的 0.05%以下
0.05%-1%
企业财务损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
导致的财务损失金
定量方法 失占资产总 致的财务损失金额占
额占资产总额的
额的百分比 资产总额的 0.05%以下
0.05%-1%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 参考公司重大风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
非财务 致公司个别业务经营 险识别评估情况
企业日常运 导致公司多项业务
活动运转不畅,不会危
报告缺 经营活动运转不畅,
行 及公司其他业务活动,
陷 但不会危及公司持
不会影响经营目标的
定性方法 续经营
实现
几乎不可能发生或导 具备合理可能性及
致负面消息在当地局 导致负面消息在某
企业声誉
部流传,对企业声誉造 区域流传,对企业声
成轻微损害 誉造成中等损害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4-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三)总体评价结论
经评价,2021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是有效的,并且截至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止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