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光学:中光学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20  

                        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中光学      公告编号:2022-032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
月19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上午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工业南路508号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智超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20,568,952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5.9475%。


    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名,代表股份113,964,755股,
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43.430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名,代表股
份6,604,19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的2.5168%。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4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10,345,045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的3.9424%。


    3.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本次会议,受
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二)《关于公司<2021年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五)《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26%%;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2022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八)《关于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7,952,845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6.7275%;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26%;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关于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以部
分资产提供相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7,952,845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6.7275%;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26%;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关于预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南阳市金坤光电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余股东同意4,191,997
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747%;反对2,412,200股,占出
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2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4,171,9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638%;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6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8,156,752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993%;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07%;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提案已获得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决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7,932,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826%;反对2,4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174%;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对2021年度出席会议情况、发
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关于
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昆、夏英英;


    3.结论意见: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
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