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3-22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序号 修改前 修改后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
149,483.4382 万元。 146,487.0450 万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
149,483.4382 万股,均为普通股。 146,487.0450 万股,均为普通股。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公司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