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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劲嘉股份: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秀峰)2019-04-18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于秀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18 年,本人在担任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
届独立董事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股东大会,共召开了十二次董事会会议,本
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
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2018 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董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事会应参加                                            次未亲自参
  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于秀峰         12          6           6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0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其他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18 年 1 月 3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2、2018 年 2 月 11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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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8 年 3 月 5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4、2018 年 3 月 11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会议中,关于
调整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收购控股子公司股权暨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关联交
易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5、2018 年 3 月 21 日,就公司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6、2018 年 3 月 27 日,就公司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7、2018 年 3 月 30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聘任 2018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经营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8、2018 年 4 月 11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会议中,关于
相关公司 2017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9、2018 年 8 月 17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调整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2018 年 8 月 22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九次会议中,对公
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1、2018 年 10 月 26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2018 年 11 月 5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的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电话
沟通等方式,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进行了了解,
针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与变更、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等重大事项,根据自己的
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了相应的法律建议,监督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并为公司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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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作提供法律建议。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信息披露委员会委员,与信息披露委员会其余人员共
同辅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信息披露的跨部门协调工作,有效地提高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水平;同时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积极组织相关会议,对被提名
人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审查,保障相关人事决策合规和符合公司人
力资源需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18 年,本人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
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相关重大事项的文件资料进行审阅,
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18 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
《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积
极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和真实性,促进公司及时、准
确披露定期报告及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3、注重学习与上市公司相关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
解,积极参加督导期的培训,以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的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联系方式:xiufengy@263.net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努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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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稳定发展,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于秀峰
                                                 二○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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