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2021-06-09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
次会议中审议的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我们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接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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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艳梅) (孙进山) (谢兰军)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八日
独立董事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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